最高法:“不能让任何一个企业仅因涉案而垮掉!”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近一年,如何立足司法审判实际进一步做优做实?最高法给出了最直接,也是最朴素的答案。
“对符合条件、可以挽救的涉案企业,既依法办案,该罚的罚、该管的管,又督促合规整改,该救的救、该护的护。”
5月30日,“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”第四讲举行,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张军要求:做深做实“严管”“厚爱”,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。
01.
“严管”与“厚爱”并重
“涉案企业合规改革”是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举措。“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”,诸多与会人员都表达了一个相同的观点。
对依法具备宽缓处理条件的涉案企业,具备整改条件、具有整改意愿的,在依法从宽处理的同时,充分运用第三方监管机制,确保企业合规整改落到实处,力争通过“办理一案,扶持一个企业,规范一个行业”。
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张军
最高检也同样在此前的工作报告中表示过,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,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、能不诉的不诉、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检察政策。
“严管”和“厚爱”,已经成为近两年“两高”工作报告中的热词。企业发展经营只有合规、唯有依法才能行稳致远。
相关部门对于违规企业,要坚决避免“案子办了,企业垮了”。做到“真严管”,并且“真厚爱”。
02.
成长需要纠错,更需要关爱
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。在民营企业成长的过程中,部分企业难免会走一些偏路,需要去纠正,去整改。
会上,来自最高法和中级、基层法院的法官们,结合具体案例,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。
“法检携手,更有作为”;“要用心、用脑、用情在‘怎么救’上下功夫,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,真正做到救企业、促发展、惠民生”;“办企业合规案件,法官必须跳出‘就案办案’,不局限于‘坐堂问案’,做到‘小案不小办’”。
纠错过程中不能把企业一棍子打死。对于民营企业来说,与国企相比,民企抵御风险、应对危机的能力相对较弱。检察机关需要最大限度的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,在针对违规企业办案时,要加强能动履职,考虑的更加全面并且更加深层,综合运用好少捕、慎诉、慎押、刑事司法政策。最终做到在案子顺利办完的情况下,避免企业也随之彻底垮掉。
要给予民营企业足够的关爱避免在成长过程中夭折。
03.
市监总局40条重点举措保驾
除了最高法提出的“不能让任何一个企业仅因涉案而垮掉”之外,市场监管总局不久前也发布了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制定的《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(2024年版)》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10个部分,40条具体措施,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,对标国际一流水平,提出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举措。
两大部门接连的表态和动作,优化民营企业营商大环境之下,对于直销企业来说,更是一份厚爱。
直销企业在这方面的体会无疑更加深刻,新政和新举措的出台,让直销企业能够在直销的新发展时期,在“真严管”的同时,也能体会到“真厚爱”,更加“踏实、放心”地修正问题,合规经营。